15條措施推動抽水蓄能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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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推動抽水蓄能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推動抽水蓄能高質量發展。
抽水蓄能是電力系統重要的綠色低碳清潔靈活調節電源。加快發展抽水蓄能是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的迫切要求,對保障電力供應、確保電網安全、促進新能源消納、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提升服務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主要從合理優化前期、加大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15條工作措施,著力破解抽水蓄能電站前期工作要求高、審批程序相對較多、建設周期長等推進難題。
在合理優化前期方面,實行最大程度函告審核、最快速度并聯審批、最優限度容缺受理。優化前,可行性研究報告完成審查后再核準時間周期約24個月;優化后,在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過程中,同步取得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及審核意見、移民安置規劃審核意見即可申請核準,核準周期力爭控制在16個月,壓縮核準時間約8個月,極大壓縮前期工作周期,加快抽水蓄能建設進程。
加大支持力度方面,包括:給予前期工作財政資金支持,2023年度,對完成核準手續辦理并獲得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支持的抽水蓄能項目,將獎勵項目所在地、州、市前期費100萬元。給予風電光伏市場化布局激勵支持,項目開工當年承諾年度投資完成2億元以上,配置抽水蓄能裝機規模25%的新能源規模;第1臺發電機組并網后,再配置25%的新能源規模。完善價格支持政策,以競爭性方式形成電量電價,抽水蓄能容量電價對應的容量電費由電網企業支付,納入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回收。
同時,加大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等對抽水蓄能項目建設的支持力度,支持社會資本參與抽水蓄能建設,推進抽水蓄能規模加速發展壯大,有效服務我區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記者石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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